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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救者投诉救人者”,别轻言是非 郭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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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0-22 06: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被救者投诉救人者”,别轻言是非
运河边,救人者跃入水中;网络空间,投诉举报接踵而至。善意与隐私的碰撞,远比简单的“恩将仇报”更为复杂。

10月14日晚,浙江杭州拱墅区运河边,一名女子落水。途经此处的高先生毫不犹豫地跃入河中救人。

在救人过程中,他脚底被碎石划伤,丢失了价值800余元的耳机,事后独自就医处理伤口。

次日,高先生将网友拍摄的救人视频传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他坦言:“我是第一次救人,想把视频发到网上记录一下,也想让网友们夸夸。”这段本应成为见义勇为证明的视频,却引发了一场关于善意与隐私的争论。

01 救人的善举,意外的风波
秋夜运河水寒,高先生不顾个人安危跃入河中,救起落水女子。他的善举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展现了平凡人的勇气与担当。

救人后,高先生希望记录下这一不平凡的经历,将救人视频发布到社交平台。他朴素的初衷很简单——作为第一次救人者,希望得到网友的认可。

然而,视频发出后不久,被救女子联系他要求删除视频。随后,对方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举报,平台的下架通知紧随而至。

更让高先生感到困扰的是,由于举报必须提供当事人身份证信息,他判定举报者正是被救者。事件曝光后,有人甚至私信辱骂他,但同时也有众多网友发来红包与鼓励,支持其义举。

02 舆论的分歧,复杂的反应
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讨论。不少网友为高先生鸣不平,甚至给被救者贴上“恩将仇报”的标签。

有网友直言,被救女子的举报行为伤了很多人的心,甚至有人用“现实版的农夫与蛇”来形容这一事件。

然而,也有网友持不同看法,认为高先生见义勇为值得嘉奖,但一码归一码,不打码就发视频的行为确实不妥。

网络暴力的伤害是无形的,自己落水的丢人样子被发到网上,确实让人难受。还有网友建议,被救女子完全可以在向高先生表示感谢的同时,提出把视频打码的要求,直接举报有些不厚道。

03 法律的角度,肖像权的边界
从法律视角看,被救女子的投诉并非毫无根据。根据《民法典》规定,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肖像权保护的是“可识别的外部形象”,并非仅局限于清晰面部。即使视频中面部模糊,若体貌特征、救人场景等细节能让特定人群认出被救者,仍可能涉及肖像权问题。

对被救者而言,落水本是意外,她或许不愿自己狼狈的瞬间被公开传播,更担心视频扩散后影响正常生活。这种对保护隐私的诉求,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不能因对方是“恩人”就被无视。

04 善意的边界,理性的审视
在这场争议中,我们需要厘清善意与隐私的边界。高先生的善举值得所有掌声,其“第一次救人想记录”的朴素心理完全可以理解。

但被救女子的投诉,也并非毫无道理的“恩将仇报”。一码归一码,见义勇为是值得鼓励的善举,想要保护自己隐私与人格尊严也是无可厚非的请求。

对救人者来说,想要记录自己的救人经过并无不妥,但需注意保护他人隐私,发布视频前应与当事人沟通并征得其同意。

而对于公众来说,则应理性看待公共事件,避免被情绪左右而盲目跟风指责他人,要以客观冷静的态度看待事件全貌。

05 共生的可能,未来的启示
善意与隐私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共生的。既守护见义勇为的温度,也守住隐私保护的底线,才能让善举不被争议裹挟,让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尊重。

令人欣慰的是,尽管经历了这一风波,高先生仍然明确表示“以后该出手还是得出手”。社会鼓励见义勇为,这种共识不会因一次事件的争议而动摇,它的光芒并不会因此黯淡。

对于类似的救人事件,若双方能多一份理解与沟通,或许能够避免许多不必要的冲突。救人者在发布视频前考虑被救者的感受,被救者在维护权利时也顾及救人者的善意,这才是社会善意真正延续的基础。

高先生将救人视频打码后重新发布,他坦言“我太难了”,目的只是想自证清白:“我没有侵犯她的肖像权。我传播的只是正能量,没有其他的目的。”

社会的良性发展需要更多理性的眼光,只有厘清善意与隐私的边界,不随意扣上恩将仇报的帽子,才能让社会善意真正延续,实现“善举被推崇、权益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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