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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遭遇“阴阳价”,药价岂能随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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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0-21 09: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购药遭遇“阴阳价”,药价岂能随意定?
一家药店,同一盒药,刷医保卡比用现金支付贵上一倍,这种被称作“阴阳价格”的乱象正悄悄侵蚀着消费者的钱包和医保基金的安全。

近期,多地消费者反映,同一药品在医保患者和自费患者之间存在显著价差,医保购药价格往往更高。

这种现象被称作药品“阴阳价格”,即同一药品在销售中对参保患者与非参保人员实行差别定价。

国家医疗保障局已于10月11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问题的监测与处置,依法治理这一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的行为。

01 药价“剪刀差”:医保购药反成冤大头?
“同样的药,同一家店,线上买只要20元,线下却要60多元。”这样的药价“剪刀差”令不少消费者感到困惑与不满。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刷医保卡购药反而比付现金更贵。

成都市民李女士近日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形:“同样一盒感冒药,现金付28元,刷医保却要35元,这差价也太不合理了!”

河南一位药店店主透露,药店医保结算存在一定延迟,而且要扣除结算金额的5%作为“保证金”。

“这相当于药店不仅要垫付资金,还得承担一定风险,因此有的药店就会给非医保购药顾客一定优惠,或是故意抬高医保结算价格,减轻资金占用压力。”

02 乱象丛生:线上线下价差悬殊,同药不同价
除了“阴阳价”,药品市场还存在多种价格乱象。

记者走访北京多家药店发现,同厂商同规格药品,在不同药店存在较明显价差。

例如,同规格的人参生脉饮,在北京市东城区某药店售价24元,但在距离不到2公里的另一药店,售价却为29元。

更令人惊讶的是,同一家药店在不同渠道的价格也相差甚远。

在烟台市海峰小区,一位消费者在惠仁医药八十三店购买金钙尔奇碳酸钙维D3元素片支付185元,后发现美团平台“惠仁医药同店”同款药品仅售112元,差价高达73元。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幸福市场监管所调查后解释,线上价格较低是因为平台有各种补贴,并指出商家线上线下都实行了明码标价,没有违反规章制度。

03 危害深重:侵蚀医保基金,损害公平交易
“阴阳价格”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严重威胁医保基金安全。

部分定点药店通过向参保患者高价售药牟取不正当利益,这无异于 “薅医保基金的羊毛” 。

此类行为不仅违背价格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涉嫌价格欺诈,更严重侵蚀医保基金安全,损害全体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医保基金关乎千家万户的健康权益,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医保服务延伸至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其诚信经营水平直接影响群众对医保制度的信任与获得感。

对消费者而言,不透明的药价“剪刀差”损害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04 监管出击:构建全链条监管,斩断伸向医保基金“黑手”
面对药品“阴阳价格”问题,监管部门已开始行动。

国家医保局在通知中清晰界定,“阴阳价格”指同厂家、同规格药品,定点药店向医保患者收取的结算价高于自费患者购买价的行为。

针对“阴阳价格”隐蔽性强、波及面广的特点,监管部门着力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

在监测环节,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将其纳入重点监控事项,既加强主动筛查,又调动社会监督力量。

在核查处置环节,对数据异常或线索明确的药店,要求结合多维度证据开展现场核查,并根据情节轻重和整改情况,采取约谈、暂停医保结算等措施予以处理。

国家医保局明确了阶梯式处罚措施:首次违-规将约谈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3个月并追回违规基金;

再次违规直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处违规金额1—3倍罚款;

情节严重涉嫌骗取基金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最高可处骗取金额5倍罚款。

05 数智赋能:技术手段成监管利器
技术手段正成为药品价格监管的核心利器。

成都医保部门通过医保系统实时比对结算数据与自费记录,一旦发现同一药品医保结算价与自费价差异超30%,或单店某药品月结算金额占比超10%且价格异常的情况,会立即触发预警并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核查。

国家医保局指导全国31个省份上线定点药店公开比价微信小程序,引导平台挂网价格趋于合理。

市民可通过各类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药品价格,如成都的“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可对比同款药品在不同药店的价格,并直接导航至低价药店。

在源头治理层面,各地积极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有效缓解了药店因结算周期长、手续费产生的成本压力。

国家医保局要求,2025年底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均需开展即时结算,这将有利于增加定点医药机构“现金流”。

06 依法维权:了解法律武器,识别价格欺诈
针对药品价格问题,消费者可依据多项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

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消费者在购药时,应勇于询问线上线下价格差异,若商家未主动告知,消费者询问后商家有回复的义务,否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同时,消费者可通过各省级医保部门推出的药品比价小程序,查询同一药品在不同定点药店的价格。

遇到价格欺诈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向经营者所涉行业主管机关投诉。

随着国家医保局新规的出台,全国32.6万家定点药店已被纳入统一的价格监测系统。

截至今年9月,237家药店因“阴阳价格”被解除医保定点资格。

技术手段正在让“货比三家”成为常态,让公平定价成为共识。

唯有以“零容忍”态度斩断伸向医保基金的“黑手”,才能真正守护好每一分“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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