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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来袭小区近50辆车被淹 业主怒了物业服务公司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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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9-23 15: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9月20日晚,温州平阳等地突降暴雨,平阳县昆阳镇雅河人家小区地下车库短时间内积水,近50辆轿车被淹。事件发生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在该小区设置大灾理赔服务点。业主们认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工作懈怠、应急处置能力差,导致车辆被淹损失惨重。有业主提到,去年台风来袭时物业曾挨家挨户电话通知挪车,而这次仅在业主群里发了一条提醒清理露台顶楼杂物的消息,之后再无针对车库防汛的专项预警。此外,车库出口被一辆业主拒绝挪动的车和物业堆放的防汛沙袋堵住,物业也没及时协调清理,使得部分业主无法挪车。物业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有苦难言,将这场灾难主要归咎于“天灾”,称小区紧邻九凰山及隧道口,周边就是东门河,地势低洼的地下车库本就低于河道驳岸,暴雨如注、山洪倾泻、河水倒灌,很快就淹没了车库。该负责人还提到,平阳暴雨红色预警在9月20日晚8时57分才发布,留给物业的反应时间极其有限,预警一到物业人员便投入抢险,第一时间断电、求助公安消防、在车库入口堆起七八十厘米高的沙袋墙。同时,物业服务公司与小区的前期服务合同已于三个月前到期,目前正值新老业委会交接的“空窗期”,管理混乱,过去五年停车费都是业委会收,物业一分没拿,但物业仍在全力善后,联系保险公司定损、组织排水等。类似事件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责任。例如,在福清法院审结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对停车场的安全及正常使用负有管理义务,若未履行好管理职责,未尽最大努力采取防范措施、未及时通知业主移车,导致车辆受损,构成违约,需承担一定责任,但业主自身未采取措施预防损害发生,也存在过错,可以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在另一起案例中,法院判决车库被淹是多方过错叠加导致,暴雨不构成免责的“不可抗力”,开发商因设计施工缺陷承担40%责任,物业公司因管理严重失职承担20%责任,业主自身注意义务缺失承担4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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