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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项目业绩“大变脸” 3家机构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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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1-16 20: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荐机构在IPO过程中,对拟上市公司的业绩进行了夸大或者美化,导致投资者基于错误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一旦上市后,公司业绩出现“大变脸”,不仅会对投资者造成损失,也会对保荐机构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在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进行处罚的历史案例中,不乏因为保荐机构未能尽职调查,或者未能及时发现拟上市公司业绩造假等问题,而被处以罚款、暂停业务等处罚的案例。

对于此次3家保荐机构被处罚的案例,具体原因和处罚措施需要等待证监会的官方公告。但无论如何,这都提醒了保荐机构,在IPO过程中坚守职业道德和合规要求,切实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是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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