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扩大对台开放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福建省将在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加强对台金融合作、扩大对台贸易合作、推动两岸人员往来等方面获得更多政策支持。
通知要求,福建省要充分利用自身地理优势和产业优势,深化两岸产业合作,特别是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强与台湾企业的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通知还强调,福建省要加强对台金融合作,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在深化两岸金融合作、扩大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设立两岸金融合作机构,支持台资企业在福建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设计中心。
此外,通知还明确,福建省要扩大对台贸易合作,推动两岸贸易便利化,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扩大对台农产品进口,支持福建企业赴台投资设厂。
通知还提出,福建省要推动两岸人员往来,简化台胞来闽就业创业手续,支持福建高校招收台湾学生,鼓励福建企事业单位引进台湾人才,支持福建居民赴台旅游。
这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促进福建省与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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